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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商洛中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2016-03-23 15: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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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商洛中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通过一系列举措,充分展现商洛中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重点突出。一是审判流程公开。商洛中院严格要求审判人员及时、准确地将案件审判的各个流程环节节点与期间真实、完整地录入案件审判流程信息系统,案件当事人登录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案件信息查询",输入查询编码和密码,可随案件办理进程,查询到案件的所处阶段、当事人、审判组织、审限、结案基本流程信息,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二是裁判文书公开。制定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的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一切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书都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了提高网上裁判文书的质量,建立了分级负责、层层审批的工作机制,由办案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直接负责,庭长审核,主管院长把关,确保裁判文书不"带病"上网。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制订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制度的规定》,要求执行案件在立案后三日内将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执行依据、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财产线索、强制执行、中止、终结等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执行日志,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系统了解案件执行中的各种信息。
  司法公开方式丰富。一是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商洛中院对原立案大厅进行扩建改造,安装了案件信息自助查询机,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增设了网上立案、调解、裁判文书答疑等窗口,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诉讼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诉讼指引,摆放展板、设立LED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加强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热线功能,去年商洛中院共处理来电124个。实现了"线连线"、"面对面"窗口服务、"点对点"网上服务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诉讼服务格局。二是努力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点环节,商洛中院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做到公开审理,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为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庭审公开方式,推动科技法庭建设,去年全市法院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庭审直播案件147件。会同商洛电视台合作制作法制节目23期。三是积极推进减刑、假释公开。在全省率先建成狱内标准化减刑假释专用法庭,对于按照规定应当开庭的案件一律做到了开庭审理,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四是加强自有刊物建设。对《商洛审判》进行改刊,扩大为双月刊,发行范围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驻商的有关媒体代表,全方位地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全市法院的审判动态、工作重点与亮点,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司法公开效果显著。一是提升了审判质效。办案永远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公开则是检验办案质量的最佳途径。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保证了"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去年,商洛两级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率位列全省第一,审判质效被省法院评为优秀等次,商洛中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法院。二是赢得了司法公信。司法公开是司法权威的来源,通过司法公开,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理解,赢得了信任和支持。商洛中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被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商洛中院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列陕西省法院系统第三名。(郭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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