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熊应岗犯诈骗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月31日,本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熊应岗自愿认罪,表示“对不起那些借钱的人,争取早日出来,挣钱还给他们。 ”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应岗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熊应岗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尚未退缴的赃款责令退赔。
案后反思:善心无价不容被滥用
本案虽已尘埃落定,留给人们的教训却不少。
为了理清案件中受害人的“借款”情况,警方曾制作了一份统计表。笔者看到,仅这份表格就多达3页纸,一年多时间里,“借款”总数为76笔。其中,王阿婆最多,先后“借款”34笔,共计44.9万余元;另外七名阿婆,“借款”最少的有4000元,最多的有18.3万余元。
这些钱,可都是阿婆们的“棺材本”。
除了“借钱”的次数与金额,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借钱”的理由。建佛堂、绑架、经济犯罪、赴外讲经……五花八门,让人匪夷所思。记者在被害人情况一览表中看到,最多的一次,熊应岗曾在同一天同时向5位阿婆“借”钱,理由都是 “姐夫被绑架需要交赎金”。在报案笔录中,有阿婆说,身边的钱都被熊应岗“借”光后,熊应岗居然撺掇她们把黄金首饰、房子卖了,再将钱借给他。
如果从是否强迫来看,毫无疑问,所有的“借款”都出于自愿,收到熊应岗的借款信息后,阿婆们均在第一时间或通过转账,或亲自到银行取款,交给熊应岗。王阿婆在自身现金不足的情况下,还找朋友“调头寸”,再转手交给熊应岗。
本案主审法官丁文豪分析认为,这些老人如此信任熊应岗,对他“借款”有求必应,主要因为她们都是忠实的佛教徒,富有同情心,而作为“师父”的熊应岗正是利用了她们这种“善心”。再加上这些受害的老年妇女普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法治观念较弱,因此,当熊应岗编造借口时,她们很容易上当。
骗子虽已身陷囹圄,但老阿婆们的损失已成定局。怎样才能避免落入这样的骗局呢?丁文豪认为,老年人有信仰发善心,这些固然很好,但行善应该在保护自己、不影响自己及家人生活的前提下进行。他建议,老年人今后在涉及金钱借贷时,应多与子女和亲朋沟通后再作决定,千万不能擅自作主。(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