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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停车妨碍自己出行 大娘为泄愤刮花“路虎”

2015-05-21 09:44:27 来源:北方网

  由于他人停放汽车的位置妨碍了自己出行,一位大娘为发泄怨气,用钥匙刮花了车漆。大娘没想到,她的这一举动竟触犯了刑法。今天上午,和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62岁的张某是本市退休职工。今年5月13日7时在小区院内,因武某停放的一辆路虎揽胜极光牌小型越野客车妨碍出行,张某故意用脚踹这辆车,并用钥匙刮划车漆,造成车辆表面损坏。事发后,经武某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传唤到案。被损车辆鉴定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5万元。

  今日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一系列证据,证实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被害人武某证实,事发当日12时许,他发现有114挪车未接来电,一看时间是上午8点多,于是赶紧下楼,到现场后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划损,当即报警。后民警调取了小区监控,画面显示被告人张某用一个东西在划车身。被告人张某的丈夫出具证言称,当日早上,他和张某一起送外孙女去上学,出门发现一辆白色路虎车挡住了路,他们的电动三轮车根本出不去,后来好不容易找到旁边一辆出租车的司机挪开车,他急急忙忙就带着孙女走了。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同时提出,她已经和被害人达成协议,主动赔偿了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了他的谅解。

  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实录

  法官:你为什么划车?

  被告人:因为我当时太生气了。那辆车停在了从我家出小区的唯一通道上,当时孙女快考试了,我们急着走,我拨打114挪车电话,没能联系到车主,然后又找了很多邻居询问车主是谁,又到旁边小店,又上楼砸门,但都没找到人。我当时是气急了。

  法官:现在对行为有认识了吗?

  被告人:有认识。我错了。

  法官:错在哪了?被告人:因为我遇事太不冷静,给别人也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应该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