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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马:“大额购物卡实名”中看不中用

“大额购物卡实名”不中用

2012-10-19 16:47:32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去年5月七部委颁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对预付卡记名购买的再次出拳。按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10月17日中国新闻网)

  购物卡实名制由来已久,此番重申“大额”门槛,不过是旧话重提罢了。早在2011年5月份,国家七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就规定了实名登记和限制卡额。如今虽然规定了1万元的额度限制,但能否起到预期作用,值得商榷。

  说到底,购物卡实名制的目的还在于预防腐败。近年来,购物卡腐败频繁出现于贿赂案件中。由于其隐蔽性,在腐败领域十分“走俏”。在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下,购物卡不仅从未销声匿迹,反而不断花样翻新地变出诸多戏法来,从根本上遏制“购物卡腐败”存在一定难度。

  首先,实名制并非“万能钥匙”。揆诸现实,在一件事物发展到弊端显现之时,往往就有“实名制”的呼吁。此种呼声看似大义凛然,其实却显现了一种懒惰的管理思维。火车票实名制、微博实名制,就连卖苹果也要实名制,仿佛实名制成了万能钥匙,任何问题只要实施实名制就可迎刃而解。在这种懒政思维下,行政创新理念逐渐生锈。看看这些五花八门的“实名制”,真正达到预期效果的有几个?

  其次,“大额购物卡实名制”反腐成本何其高。购物卡实名制措施的初衷,是让持有非本人身份购物卡的人无法消费,从而遏制购物卡腐败。但这仅仅是从最后一道关口去“堵”,其高昂的成本终究会导致政策流产。成本高在:一方面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真正的消费者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商家对推动此项政策的态度不会太积极,甚至会变通打太极。这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要从海量的购物卡中嗅出“贪官”的气味,何其难哉。

  还有,“大额购物卡实名制”无从监督。即便实行了“购物卡实名制”,对于持卡人是否符合登记身份、持卡人是否政府官员、官员的购物卡是本人自掏腰包购买还是受贿得来,这些问题怎样去监督?由谁来监督?一旦离开了“监督”这个最根本的核心,“实名制”这项政策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重要的是,“购物卡实名制”转移了监管责任。官员腐败,其监管责任在纪检监察、反腐、检察等部门。而若要实施“购物卡实名制”,其监督义务则转移到了商家。购卡监督、消费监督,这些本应属于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都压在了商家的肩上,这有些荒谬。诚然,“全民反腐”是我们的理想,但在目前的境况下,恐怕还是仅仅是“理想”。

  遏制购物卡腐败,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腐败,关键都在于真正引入监督。只有切实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深化民主监督,实施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民众对官员“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才能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而一切技术手段的革新,也必须围绕和依靠“民主监督”这一主题,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从这一点上说,没有实现民主监督的购物卡实名制,无论额度如何限制,都像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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