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先后将6533.62克海洛因从云南运到广东中山的曾尚平,已于22日上午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该案涉及曾尚平、刘闯、陈传、陈小灵、肖美珍、李国容、陈晓英等人。其中,曾尚平为主犯。在2011年3月至12月,他们先后多次在云南省向毒贩购买毒品后,将毒品藏于掏空的玉石毛料内,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回中山市。
2011年12月29日,在中山市的一家货运场,陈传、陈小灵在领取所托运的“玉石毛料”时落网,警方由此缴获砖块状毒品18块。这些毒品净重6296.9克。同日,警方在中山市东凤镇一间麻将馆内将曾尚平抓获,之后,肖美珍、刘闯、陈晓英、李国容先后在中山和四川落网。警方在多处缴获该团伙所贩毒品海洛因共计8260.3克,及这些贩毒分子使用的手机、电子秤等作案工具。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曾尚平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6533.62克,刘闯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1936.68克,陈传、陈小灵、肖美珍、陈晓英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6296.9克,李国容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1726.68克。
经审判,因犯贩卖毒品罪,除曾尚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外,刘闯、陈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小灵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肖美珍、李国容、陈晓英被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元至30万元。(记者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