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一《东方早报·艺术评论》刊发的报道中,曾引述《刑法》第201条,对“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款项”的相关法律界定。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依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该案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依照《刑法》第153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1条第四款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唐志坚律师认为,“此案与赖昌星案属于同一性质案件。”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两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由于中国和加拿大在刑事犯罪方面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加拿大已废除死刑,根据加拿大法律,不能将罪犯引渡给可能判处其死刑的国家。因此,引渡赖昌星是在中国承诺对赖昌星不判处死刑后,赖昌星才得以顺利遣返。
该律师指出,“伍劲等二人合计逃税如按照估计1亿元计算,虽然与赖案的逃税金额相去很大,但涉案金额十分巨大,量刑可能很重。但是,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到法院一系列办案和审理过程中,一些不能查证的涉案金额,可能会逐笔除去,最后到法院判决认定的金额可能低于估算的涉案金额。”
针对豆各庄看守所工作人员称“每个人可以有2名律师”的说法,唐志坚律师指出,“刑事案件一般可聘请1-2名律师,辩护这样重大复杂的案件收费可能在几十万元以上。”
自5月9日伍劲等被传拘留,之后又传出邦文董事长黄宇杰5月17日被拘,直至记者截稿时,已分别有16天与7天,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这一时限的呢?唐志坚律师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
刑事拘留后3日内,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这一阶段为30天;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加上前述为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即2个月零37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即3个月零37天;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即5个月零37天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7个月零37天;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即8个半月零37天;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即13个半月零37天;法院审理案件期限最长2个月,即15个半月零37天。
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伍劲等二人于9日被拘留,按照《刑法》规定,拘留满30天或释放或移交检察院,何伍是否被批准逮捕,最迟在拘留满37天时就可知晓,即6月14日前后。
至5月24日晚截稿时,伍劲、黄宇杰与另一金融机构艺术收藏负责人的手机仍为关机状态,而邦文的一位副总裁也谢绝了记者的采访申请。
中国艺术品交易圈或像曾梵志的《面具》系列,表面看起来西装革履,但却拥有一双在台下交易的大手,并用一张面具遮盖了从业者的真实面目。时至当下,这张遮盖已久的面具正在被一点点揭下,将艺术应有的真、善、美面目还诸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