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赵榆则认为,现在在京、苏推行的所谓试点,也是在缺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强行推广的,是不合理的。“搞试点的想法,没有征求文物系统的专家意见,也没有征求拍卖业的专家意见。‘5专家’的要求是写在《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里的法律规定,用所谓培训的持证人员顶替5个文博专家没有法律依据,至少等新的《文物保护法》再出细则的时候写进去才算合法。另外,所谓的培训非常简单,每个人到学习班学习一周左右,经过考试符合标准及格,就颁发证书。但实际上,期望通过一周培训就达到文博鉴定专家的水平是天方夜谭。各个拍卖公司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业务骨干没时间培训一周,有的公司就派前台甚至驾驶员去培训,完全是为了完成指标,他们培训后回到公司仍然担任原职。‘5专家’本来就是形式主义,再弄一个考证的形式主义。”
原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流散文物处处长许勇翔更是用“无稽之谈”表达对新规定的看法。作为与文物工作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过来人,赵榆建议文物局走出大楼和办公室,深入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在制定政策,推进文物商业发展,而不是扼杀企业的商业活动。
此外,据了解,前两年开始的资格证考试试点,原先有可能在上海施行,但当时上海文物系统正在进行体制改革,来不及争取参与这个试点,因此没有与北京、江苏一并列入国家文物局颁布的试点名录。
在今年4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重庆召开的年会上,有业内人士曾提出,既然政策业已出台,能否对新老公司采用不同执行标准,譬如新成立的公司按照70岁上限标准执行,而已经成立的公司、尤其是在行业内已经做了多年的老公司沿用过去的标准,如果徐邦达先生还在世,可以一直把顾问当下去。彼时,这个意见得到了中拍协、国家文物局张司长和与会者的赞同,但后来颁布的文件却依旧苛刻。
赵涌在接受《艺术评论》专访时表示,苏富比(微博)、佳士得这样的欧美拍卖公司完全依靠自律发展的,国内的高税收和目前文物局的新规,是在助长欧美公司更为强势,而迫使内地拍卖公司到香港发展,实际上这将促进文物的外流。“5专家”的政策对公司内部培养机制是一个阻碍。“我相信银行的精算师是银行培养的,博物馆的文物专家是自己培养的,那么拍卖行的文物鉴定专业人员和专家也应该由拍卖行培养。制定政策时,需要给拍卖公司的人员一个晋升平台,让公司员工不断向上走,而不能只挤奶不给草。对正规企业加强管理,对不法企业放之任之。”
朵云轩拍卖常务副总承载认为,拍卖行内部人员通过参加国家文物局相关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虽然免不了一笔成本,但对人才培养和企业长期发展是有裨益的。但在目前上海没有跻身试点的情况下,行业一线企业更希望了解的是在北京、江苏进行的试点情况如何,有什么收效、遇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今后是扩大试点还是继续在京、苏试点,继续试点的理由是什么?已经开始的试点应当有个说法,对社会和企业有所交代。这些来自企业一连串的叩问,目前因为国家文物局官方的缄默,处于无解的状态。(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