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如果姚建萍就是所谓的“持有人”,那么她最多只能抵押她所拥有的部分,即可以抵押3300万元估价的15.6%,即为514.8万元,而不应当是原先新闻中出现的为“苏绣富居”估价的1050万元,不过514.8万元相对接近疑似修改后的新闻中提到的获得500万元贷款。如果姚不是“持有人”,那么天津文交所上市的“苏绣富居”还未得到姚的授权,所有权还属于姚本人,文交所发行作品就是违法行为。但无论如何,作为“苏绣富居”的投资人都不知情,天津文交所的知情而不语或默许抵押行为,作为份额产品管理平台是失职的。
《艺术评论》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天津文交所除了此前被媒体屡屡提到的份额产品“暴涨暴跌”、未经投资人认可随意修改交易规则外,对文交所本身的注册资金迟迟不到位始终是遮掩的。
武宏亮律师提供的2012年2月1日的天津文交所工商登记资料表明,此前对外宣称的注册资本1.35亿元直到今年2月才落实到位,此前的注册资金缺口有3000多万元。另一份2011年11月天津文交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文件上也证实:“本公司注册资金应于2011年9月17日缴付到位,此前由于部分发起人意见不统一,提出减少注册资本而一再推迟。本次决议发起人可以缴付到位……合计为人民币3178.50万元。”从天津文交所经审批成立并于2011年1月26日发行首个份额产品后,直至近一年后才解决了注册资金。
目前,天津文交所投资人还在等待文交所拿出清理赔偿方案,数月前天津市有关领导曾作书面答复,称“由于交易所投资人数众多,开户人数近5万人,在目前情况下停止交易,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市场风险”。但此后便又无下文。
11月20日,住在山西阳泉的投资人孟先生对《艺术评论》说,10月下旬,天津市金融办负责文交所的一位处长带领近10人到他家走访,稳定投资人情绪,但对下一步如何清退却不置可否。而孟先生投资于天津文交所的70多万元,算上“割肉”离场的,至今的亏损幅度高达八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