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故宫宫廷部研究馆员、钟表专家郭福祥表示,目前可见钟表的水法柱及原配玻璃罩破碎,钟锤与一朵转花脱落,金属部件变形,文物本体与其底座分离。但主体结构未受到大的破坏,主要是局部损伤。
郭福祥表示,所幸钟表中间部位比较娇贵的玻璃水法和上面的珐琅表盘没有摔坏,故宫内还有一些老配件,应该可以在几个月内将文物修复。
郭福祥介绍,故宫内藏有西洋钟表2000多件,堪称世界之最。而且故宫的西洋钟表与现在西方所藏钟表又有区别,大都是当时的英国商人按照中国的市场需求特制的中西合璧产品。
■马上就访
砸窗事件不影响故宫扩大开放
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昨天,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向记者表示,虽然故宫面临着千奇百怪的安防问题,但砸窗事件发生后,故宫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步伐不会放慢。
单霁翔透露,故宫的青铜器馆、雕塑馆和古建馆将相继开放,会让观众欣赏到更多的宫廷建筑和文物。当然,安防系统也会全面升级。目前,故宫安防改造工程已完成合同总量的75%,大部分已投入使用,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鉴于此次翊坤宫院内摄像头没有直接拍摄到肇事者击碎玻璃的瞬间场景,未能对调查事实经过提供更加直观的依据,故宫将在整个紫禁城密集加装高清晰的摄像头。“监控将覆盖故宫的每一个角落”。
另外按原计划,故宫2014年将完成目前的应急安防工程,规划建设智能化程度高、功能设置完善、性能可靠、综合防范能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故宫安全防范新系统。到2015年,有效缓解目前存在的防火、防盗、防雷、防震、防踩踏等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案件焦点
肇事者或被处以三年以下刑罚
晨报讯(记者 何欣 王歧丰)昨天凌晨,北京警方对外发布,击碎翊坤宫窗玻璃的男子汪某因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于男子损坏的座钟属于国家二级文物,律师表示,汪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5月4日11时10分,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故宫派出所接到故宫工作人员报警,一男子徒手击碎翊坤宫窗玻璃,致临窗陈设的一座钟表受损,该男子已被现场工作人员控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审查,嫌疑人汪某,男,22岁,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人。目前,汪某因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汪某可能面临的刑罚,记者也询问了律师,律师表示,由于汪某击碎玻璃导致临窗放置的座钟掉在地上损坏,目前故宫博物院已确认该座钟属于国家二级文物,因此根据我国刑法,汪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于飞表示,我国刑法第324条对故意损毁文物罪做了如下规定,即“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于律师告诉记者,本条中的“珍贵文物”主要是指可移动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凡属一、二级的文物均属珍贵文物。“根据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受损的那个座钟主体结构未受到大的破坏,主要是局部损伤,因此汪某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条中的‘情节严重’,因此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或拘役的刑罚,并会被处以一定罚金。”于飞说。
对于网络上关于汪某是否构成“故意”,于飞也进行了解释。于飞表示,我国《刑法》总则中对“故意”的定义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相关报道,汪某的行为应该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故意’。”(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