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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1-05-24 08:14:15 来源:

  (二)加强水源保护扎实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实施防洪固堤绿化工程,加快污染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防洪固堤绿化工程3390公里,新建人工湖12座,疏浚河道66公里,建设水利风景区10个。加快丹江流域综合治理、丹江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二期工程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国家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水利水保生态环境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

  (三)全面加强水保预防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加强实施率检查和设施验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基本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大对重点流失地区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防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发生。

  六、加强水务管理,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一)健全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水务服务体系改革,按区域流域设置服务机构,县区垂直管理,切实加强基层水务中心站建设,不断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力争通过三到五年努力,全面建立起“软件达标、硬件到位、结构合理、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务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国有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和管理经费。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争取中、省对抗旱、节水机具等方面的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的补助和扶持。

  (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强已建水利工程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扎实搞好水利普查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财务审计制和质量问责制,建立完善水利工程投资控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增强工程建设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维修养护永久发挥效益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大力推进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切实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坚决杜绝碍洪工程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规项目立项建设。科学编制水利发展规划,完善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彻底治理河道“六乱”(乱挖、乱采、乱倒、乱排、乱占、乱建),切实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政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水政监察执法体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县水政监察队伍参照公务员管理,落实执法编制、经费、装备,统一着装标识,切实加强水政执法监察能力建设。

  (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高水利行业服务社会的能力。要严把进人关,根据水务部门业务技术岗位要求,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水利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力度,切实解决县乡水利人才短缺、青黄不接问题。“十二五”期间,力争给每个县区水务局增加3-5名水利本科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基层水务中心站有1-2名水利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同时,加强对现有职工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解决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