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建立儿童发展状况的分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完善指标体系,并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性别统计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和相关材料;各级监测组向上级统计部门和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