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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2015-12-10 09:09:00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多年以来,商州区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广泛宣传、严格标准、精准救助、规范管理、强化督查”为工作重点,在“精准”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对象精准、程序精准、标准精准”。
  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政策引导
  为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商州区先后修订了《商州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商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商州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商州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商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一站式”医疗救助办法》,成立了商州区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商州区关于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一系列救助政策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细化了各项救助的对象范围,为各项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政策依据,使社会救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对全区镇办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干部、民政协管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印发宣传单、低保政策宣传册、利用商州民政网站、有线电视台做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规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掌握社会救助政策,关心理解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政策程序,确保对象准确
  近年来,商州区本着严格政策、力求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办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狠抓调查、评议等关键环节,把好对象入口关,确保各类救助对象准确。在城乡低保对象申报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低保申请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这三个基本条件,由各镇(办)安排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申报城乡低保的家庭逐户入户调查,重点调查申报家庭的人员结构、收入情况、住房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对收入难以核定的家庭,用消费支出作比较,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包村干部和包片领导责任。在提交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时,不做是否享受低保或享受等级的讨论,只对调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讨论评议,并当场公布结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季度核查,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政策,对照入户核查的相关情况,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通过两次集中整治和每季度的核查,使农村低保对象由过去的6万多人下降到现在的12687人,城市低保对象由1.6万人下降到现在的7987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合户施保、平均分配等各种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保障对象更加准确,群众比较满意。在医疗救助审核审批过程中,商州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充分利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实行资料审核与网上审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审批,自动生成救助金额,避免了计算错误和人为操作,使医疗救助工作更加透明、公正。
  探索救助方式,最大方便群众
  为了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守住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全这道底线,商州区积极探索救助方式,在全区全面实施“救急难”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救助标准,最大限度的方便困难群众。在临时救助工作上,区上先期给各镇办预拨一定的资金,对一般性的临时困难家庭,救助资金在1000元以下的,由镇办审批,直接审定,存留档案,每季度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表册,区上对照备案表册进行审核。对突发性、灾难性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采取简化程序、先救后批的办法,由镇办与区民政局先发放救助资金后补办资料手续的方法进行快速救助,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在“一站式”医疗救助方面,在区人民医院、市疗养院精神病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我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将全区18所镇办卫生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纳入“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使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患者在得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同时,得到民政医疗救助,缩短了审批周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