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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民警“挑刺”的警察

给民警“挑刺”的警察

2014-12-04 10:58:31

张宏印开展警务督察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文/图 记者 王尚锋)张宏印开展警务督察
  一支想让民警和老百姓信得过的督察队伍,自身必须过硬。在张宏印的带领下,洛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强化督察抓落实,深化督察求发展,把督察大队建成了推进该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净化器、观察哨。
  今年51岁的张宏印是洛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他1996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从城关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走上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他走的每一步,在同事和群众中都留下了“口碑”。
  强化监督严执法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张宏印从部队转业后,从当警察的那一刻起,他就甘愿当一名学生,虚心从书本上、老同事那里和实践中学习,很快就适应了警察工作。从事警务督察工作后,他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做到的,他首先做到。“警务督察工作是一把双刃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也同样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这就得在狠抓制度落实上和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张宏印说。
  张宏印强化制度监督和内部监督,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制约和抓早抓小、抓预防,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他带领警务督察队开展警务督察与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专项督察。今年1至8月开展各项督察80余次,发现和纠正问题20余个,查处民警违纪案件5起,先后对6名民警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和诫勉督导谈话;对3人给予党政纪处理。
  对民警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张宏印不迁就,一查到底。今年,有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中,碍于当事人的情面而接受当事人向派出所的赞助,他及时与监察部门共同进行查处,在责令该民警给当事人赔情道歉的同时,退回所收的全部赞助款,还在全县公安机关中发了通报,取消了该民警年终评优资格,在全县民警中引起反响。
  发挥职能抓维权
  警察在执行公务中,自身权益也往往遭到侵害。保护民警合法权益也成为警务督察者的一项重要工作。
  实践中,张宏印逐步健全完善维权工作台账,建立维权工作制度,及时查处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保护民警正当权利。通过查处纪检信访案件,先后为15名民警澄清了是非,并及时向民警反馈查处情况,提高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维护了民警的尊严。2013年至今,他们共查处侵犯民警合法权益案件6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8人。
  今年,张宏印还利用法制业务培训,每周一集体学习和在公安网页建专栏等形式,在全局民警中开展民警接处警时的自我保护和从警必看等知识宣传,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使全县400余名民警受到教育,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0%。
  一次,在城区巡回督察时,张宏印和同事发现谢某一行3人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警用标志,持相关警用证件,悬挂横幅招收保安培训人员。在仔细了解情况后,他们随即将谢某3人当场口头传唤至督察队。经审查,谢某3人承认自己是非警人员,但为了取得群众相信,多招收保安培训人员,获取更多提成,便身着警服,冒充公安民警。他们依照《人民警察法》,对谢某3人政拘留10日,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形象。
  张宏印参加公安工作的18年中,连续10年被县局评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公务员。他所负责的警务督察大队,连续4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人民满意警务督察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他个人也多次受到县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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