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涨价毁约
即使打官司也不好解决
房东涨价,恐怕是时下杭城最草根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记者在杭报论坛、19楼论坛等本土论坛的房产板块做了个帖子搜索实验,相隔不到两个小时,平均每个论坛的相关帖子就多了6页。
"购买二手房经历中的带血教训"、"极品房东的手段,刚需买房者的噩梦"、"房价普涨房主频频毁约,面对跳价该如何应对"……听听这些帖子的题目,就知道了这些有关房东违约的帖子有多热:签了合同,还违约不卖,更大声说,去告好了。发帖的人普遍感叹--遇到这样的人,实在是拖不起,郁闷之极。
记者看了一下这些帖子,这些房东,不要说你缴了意向金签了意向协议,他们根本不当回事,连签正式二手房转让合同、并且还付了首付款的都想赖,原因只有一个,涨价的收入远比毁约的损失要多,而且,即使你不怕麻烦打了官司,事情也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有这样一个帖子,发帖者买了三塘一套房子,售价92万,房子是两位老人的,和买方及中介谈交易的是他们的儿子,5月底签了正式的二手房转让合同,买方按时在6月1日支付了首付,申请了贷款。不料,6月初,户主的儿子打电话过来说两个老的觉得房子卖便宜了,原来挂牌是98万的,要求加价。中介也是多次联系,两边沟通,建议买方加钱,由于谈不拢,所以一直无法过户。
这个买方还算强硬的,不怕麻烦选择了起诉,结果,当庭来的房主是两个坐着轮椅的老人,身体状况很差,根本无法开庭。此事就这么一直耗下来了。
其实,这个事情
当初20元就可以搞定的
本报推出市一医院的停车窍门、看有线电视的"移动"机顶盒等报道后,接到了很多读者的来电,表示愿意把自己生活中积累的独门秘诀奉献给大家,一起来分享。其中,杭州市吴山律师事务所的龚俊峰、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处余翔处长就表示,像这种买卖二手房怕房东涨价毁约、买一手房怕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的,到平海路房产登记管理中心花20元做个预告登记就行了。
龚俊峰律师说,这个至少99%以上的杭州人都闻所未闻的预告登记,起源于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制度可很好地避免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买卖过程中出现的"一房两卖"的现象。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时,为保证将来能够拥有这套房子的物权,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这样在登记机关就留下购买人的相关资料,而卖家在未经购买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不能再把该房卖给第三人。
而去年7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168号令第四节,则把预告登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手续都一一明确。
但令人遗憾的是,余翔处长说,从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的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杭州没有接到一例花20元来做预告登记的。
20元能够搞定房东的根本原因
杭州市吴山律师事务所的龚俊峰说,虽然他们律师事务所里还从来没有接到"预告登记"的案子和咨询,但他认为这个东西能够从根本上搞定房东。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如果购房者打官司的话,还是胜算百分百的,比如,你可以定金付得多些,在合同上写明,要求房东多赔你违约金,比如10万、20万、100万地赔;另外像你说到的那种乱涨价的房东,拖到后来还是要法律说了算的,最后你也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