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张剑刺死暴力拆迁者属防卫过当被判三缓五
案情:2008年5月,张剑与本溪华厦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拆迁协议问题发生争执,5月14日,张剑在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冲突过程中刺死保安赵君。2009年9月4日,本溪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剑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具有"自首"情节,并系"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影响力:虽然我国物权法已颁布施行两年多了,但强制拆迁、暴力拆迁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民的财产权始终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徒法不足以自行,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需要立法,更需要司法的积极作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良性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