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吴京)“你对法院判决不服一案,我院已经受理,这是你在申诉过程中所有拥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你看一下。”商南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向一起民事案件申诉人李某送达由该院制作的“诉讼清单”。
该院在以往办理民事案件申诉过程中发现,由于当事人对于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义务的不清楚,导致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必须往返多次才能够向该院提交完毕相应的诉讼材料,甚至由于诉讼材料的不齐全导致该院无法支持申诉人的相关诉求。
如此一来,不但会让当事人耗费更多的时间在完成本应一次完成的事情,更会在无形之中拉远检群之间的关系。鉴于此种情况,该院在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中采取诉讼清单的方式,在首次询问当事人的过程中就将所拥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次性告知案件的当事人,在有效减少讼累的同时,帮助当事人有效合法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向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清单13份。“有了这个诉讼清单,我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申诉人李某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