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卢玺 刘栋 马懿)为进一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运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商洛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自动轮案工作,现已初步取得成效。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到位。为确保自动轮案工作及时推行,孟庆忠检察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市县两级院把自动轮案工作作为今年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推动了自动轮案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商洛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对自动轮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征求市县两级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商洛市检察机关自动轮案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对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三是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商洛市检察机关由案管部门牵头,协调技术部门做好系统配置、测试工作,并协调侦监、公诉部门做好确定轮案人员和轮案规则等项工作,加强对各县区院自动轮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充分统筹协调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自动轮案工作抓紧抓好。四是严格管理,规范运行。案管办以“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原则,在案件受理后,依据已设定的承办人轮案规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直接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人,改变原来手动分案的方式,减少经承办部门将案件分配到承办人的环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承办人的,严格按照变更登记制度进行变更申请,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案管部门方可进行变更操作。
商洛市检察机关通过实行自动轮案制度,消除监督盲区,拓展监督范围,平衡办案人员工作量,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自动轮案工作启用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已自动分配审查逮捕案件64件、一审公诉案件73件,自动轮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