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吴京)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通过增强“四种意识”,不断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增强汇报意识。该院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定期报告、专项报告、邀请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经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按照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坚持“一案三卡”制度,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查办职务犯罪报上级院备案审查和撤案、不捕、不诉案件报上级院审批制度。
增强公开意识。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发布检务信息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增强程序意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实行归口管理。赃款赃物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涉案款物依法处理、专户储存、统收统管。禁止随意扣押冻结财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