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检察官指控杀人、肢解、埋尸,“情节类似恐怖电影。”
但昨日,他在市一中院的庭审中,多次以“脑子空白”为理由,拒绝回忆当时的诸多细节。他还用“脾气不好”解释自己的杀人动机。
他叫陈鹤,被指控于16年前在家中杀死一名女子并分尸。直到16年后的2008年6月20日,死者的遗骸才在小区改造中被挖出,当晚,他被警方带走。
DNA证实死者身份
2008年6月20日下午3时许,闵行区剑川路50弄的一个小区正在进行“平改坡”,在83号楼和84号楼之间一条南北走向的绿化带上,工人王师傅和朱师傅将埋燃气管道的沟挖到约70厘米深时,挖出了一只蛇皮袋。他们剪开袋口,里面滚出一只骷髅。
随后,在这条沟的东南侧,又挖出了另一只蛇皮袋,里面装着肋骨等人体骸骨,还有一件睡衣。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经法医鉴定,这具尸骨为女性,身高约1.56米,死亡年龄约为30岁。法医推测,该女子死亡时间在10年以上,根据骸骨上有明显的砍切痕迹判断,她死后遭到肢解。
邻居们一致想到1992年7月22日失踪的邻居陈某,随后,警方的DNA检测证实了这一猜测。
嫌犯曾遭调查但否认
根据走访调查,曾与死者陈某同村的陈鹤,进入警方的视野。今年51岁的陈鹤还是陈某的同事,曾因盗窃罪获刑6年,于1991年3月刑满释放。
陈某失踪之后,警方曾一度将陈鹤列入调查对象,但他始终否认自己与陈某的失踪有任何关联。
陈某的骸骨被发现后,邻居们想起,陈某曾借钱给陈鹤,她失踪时戴有一根金项链、两只金戒指和一对金耳环,而后来,陈鹤的妻子曾戴过同样款式的项链。不过,在陈某失踪两年后,陈鹤与妻子离了婚。目前,陈鹤居住在浦江镇。
当晚,警方在浦东将陈鹤抓获。在两天内先后4次否认之后,陈鹤终于承认杀害陈某并分尸。
凶手称与死者关系亲密
昨日在庭审中,头发已经花白的陈鹤显得性子很急,不等检方讯问结束,就急急地开始回答。
陈鹤当庭否认曾向陈某“借钱”,并声称从1991年5月开始,自己就与陈某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陈鹤说,在案发的1992年7月22日中午,陈某声称要和丈夫离婚,以便与陈鹤结婚。但同样已婚的陈鹤拒绝了这一要求,引起两人的争执。陈某一气之下,要向警方揭发陈鹤的“强奸行为”。
陈鹤说,自己当时刚被释放出狱,听到有人要揭发,很是害怕,就推倒了陈某,随后发现她已经死了。
随后,陈鹤在自家浴室里,用厨房菜刀将陈某肢解分尸,装入两个蛇皮袋中,藏在橱柜中。到午夜时分,陈鹤将蛇皮袋埋在小区挖好的沟里。很快,施工人员就压平了沟,重新种上绿化植物。
死者家人索赔150万
昨日,每当检方询问案件细节时,总引来旁听席一角的抽泣。死者陈某的5名家属当庭向陈鹤提出15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陈某的丈夫也旁听了庭审。
家属说,因不堪忍受“失女之痛”,陈某的父母已经先后辞世。而为了寻找失踪的陈某,家属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但陈鹤称,他“有心赔偿,无力偿还”。
检方指控说,陈鹤急于将陈某置于死地,还肢解尸体,手段特别残忍,“这些场景只有在恐怖电影中才能看到。”
破案前后
埋尸处要施工嫌犯突然消失
嫌犯陈鹤在埋尸小区的旧居。东方早报记者鲁海涛
“要不是搞这个‘平改坡’,我们还不知道谁是杀人犯呢。”剑川路50弄的一位居民昨日说,去年7月,小区内开始“平改坡”施工。
当工人在83号和84号楼中间的绿地施工时,挖出了一具女尸遗骸。破碎的尸体已经看不出死者原来的模样,但死时穿的睡衣还在。
根据种种线索,警方确认,死者是住在83号楼对面楼上6层失踪了16年的陈某。随着警方的调查,杀人的凶手也浮出水面,住在83号楼1层的陈鹤当晚被警方抓获。
早报记者昨日在该小区内看到,发现尸体的地点是一块不足10平方米的草坪。居民称,以前83号和84号两楼之间是几棵很高的棕榈树,去年的“平改坡”施工中,挖掉了大树。就是在挖树过程中,工人们发现了尸体。
该小区的保安昨日称,小区里住的大多是陈鹤的同事,听居民说,去年平改坡工程开始,本来没有计划要挖陈鹤家旁的那几棵棕榈树,陈鹤也一直正常在厂内上班。后来,当工程决定要挖树时,陈鹤的同事们发现他人消失了,好几天没有出现在单位,直到他被警方抓获。
庭审焦点
为何要杀人?如何杀的人?
嫌犯昨日受审以“脑子空白”等为由拒绝回忆细节
嫌犯:时间太久记不清楚。
检方:不能排除“泄愤杀人”或“谋财害命”的主观故意。
辩护人:无法得出“故意杀人”的结论,需要重新鉴定骸骨。
昨日在庭审中,陈鹤回忆陈某死亡前后的情形说,“我推了她一把,她就仰面倒地。”
陈鹤说,陈某倒地后没有反应,但他并未在意,也没有弯腰探鼻息、摸心跳,“直至事发后半小时到一小时,我才反应过来,看到她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此时,陈鹤判断,陈某已经死了。
但至于案发的诸多细节,诸如怎样将陈某推倒在地,陈某倒地时是否撞击到后脑勺,如何确定陈某已经死亡等,陈某昨日回答说,“时间太久记不清楚”,“脑子一片空白”……
陈鹤的辩护人表示,根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部分的案件事实,却无法证明陈鹤的杀人动机和作案手段,也不能就“杀害”的指控作出充分证明。
辩护人认为,陈某是被推倒后就死亡,还是被陈鹤误以为死亡并肢解时才死亡,目前已经难以判断,“对现场的还原,多数来自陈鹤自身的供述。”辩护人说,通常,争执中的“推人”不会致人死地,但如果果真如陈鹤所说的“推人倒地”,那么无法得出他“故意杀人”的结论。
对此,辩护人坚持对陈某的骸骨重新作鉴定,“要看头部是否有撞击的痕迹,陈某自身是否存有疾病等死亡诱因。”辩护人说,假若没有一个确定的证据可以证明死因,就无法判断陈鹤是否“故意杀人”,“仅凭‘揭发强奸’而起意杀人,这样的动机很难理解。”
但检方反驳说,陈鹤杀害陈某后,拿走她身上的金器,因此不能排除“泄愤杀人”或“谋财害命”的主观故意。同时,在庭审期间,陈鹤还推翻了之前的供述,故意逃避法律责任。
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