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胡某某等六人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六名村干部因在协助政府征地中出了力,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30万元作为犒劳自己的“辛苦费”,殊不知贪欲是魔鬼,一个村的六名村官全被贪欲拉下了水。
犯罪嫌疑人梁某、胡某某等六人分别系凤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各村民小组组长。2010年初,因镇政府建设移民搬迁工程需征用该村土地,犯罪嫌疑人梁某、胡某某等六人在受委托协助政府开展征地工作期间,共同商议将征用的部分集体土地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涂某某名义上报,套取的征地补偿款放在私人名下,以备不时之需。此后不久,六人就以“跑路费”的名义将此次套取的20余万元私分。2011年初,因某企业迁建需征用该村土地,梁某、胡某某等六人又采取同样方法,以犯罪嫌疑人丁某名义套取征地补偿款20余万元,并商定按前后两次征地补偿款每人拿5万元的标准进行私分。案发前,六名犯罪嫌疑人将30万元征地补偿款据为己有,每人实际得款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