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非法行医“吃到”刑罚的窦某,刑满释放不久后“重操旧业”,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又开起了私人诊所,结果在帮李某接生时酿成其产后大出血并最终死亡的恶果。青浦区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外地女子窦某非法行医刑满释放后,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2008年开始,在青浦区白鹤镇某村又开起了地下诊所帮人看病。
2009年1月21日上午7时,村民朱某发现妻子李某有分娩迹象,随即电话联系窦某。窦某便收拾了一些接生工具和药品赶到朱某家中为其妻子接生。
到了朱某家中,窦某发现胎儿头部已经露出,她用手拉住胎儿头部直到胎儿娩出。胎儿娩出后,窦某离开。后朱某发现妻子子宫出血,再次向窦某“求救”。于是,窦某又赶回朱某处对李某进行输液等救治行为,但李某出血情况仍未得到控制。见势不妙,朱某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到达医院时,李某已经撒手人寰。经法医鉴定,李某的死亡是因分娩时宫颈广泛撕裂、胎盘残留导致失血性休克而致。
2010年10月28日,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人民币6万元。
青浦法院经审理认为,窦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窦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