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摄制的来龙去脉如何?张艺谋是否担任该片导演并收取费用?1850万元投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一事件对我们有何警示《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张艺谋导演、铁道部、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当事各方展开调查,揭开“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事件”内幕。
总投资从1550万元升至18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导演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未经投标便从铁道部获得宣传片的投资款,“点名让张艺谋拍摄,便通过我公司直接找到他”。
经记者核实,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张震燕,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信息咨询,经营期限至2027年。
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
记者几经周折从铁道部内部人士获得的这份协议显示:该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由“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别在“创意方案”“拍摄”“后期制作”三个节点分三次支付给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片共分为10分钟、8分钟、5分钟、1分钟、30秒和15秒共6个版本;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工作,并在片中署名“导演张艺谋”。
铁道部这位内部人士还透露,2010年,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遂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张艺谋收取250万元税后酬劳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铁道部和他本人之间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中介”,分别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和他本人签订了合同。
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该片的摄制协议后,于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
这份劳务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