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初,他将之前篡改的虚假信息更正回来。行为反常的他,在妻子的再三追问下,说出了贪污国家社保资金的情况。2012年3月6日,在妻子的陪同下,李生龙来到华宁县检察院投案自首,主动交出了自己贪污的67万余元退休金。
李生龙还写了一封“自首悔罪书”,一并交给了检察官。悔罪书中,李生龙写出了他内心的纠结、痛苦、自责、后悔。“我的内心一直深受煎熬和悲痛,我辜负了党和政府对我的信任,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和殷切希望,伤害了我无辜的媳妇。我的行为酿成了大错,我失去了亲人的怀抱,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我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
虽然终究忏悔,却已迟了。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樊坚说,近年来,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但部分年轻干部心态浮躁、好高骛远、急于求成,他们不肯脚踏实地做细小琐事,只关注浮云般“光鲜眩目”的人生理想,总想着走捷径一蹴而就,“想一口吃成个胖子”,这是非常危险的。
从作第一个决定开始,李生龙的心态就已经扭曲,开始自甘堕落,走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樊坚说,自认为已经和别人缩小了发展差距的李生龙,这时与别人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走越远。
华宁县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常雯说,此案暴露出养老金管理的漏洞,如果不是李龙生投案自守,一时竟难以发现。据介绍,2006年,由于工作关系,股室的同事被调走,李生龙成了企业养老保险股唯一人员,调查、统计与信息录入全部由他一人完成,导致其权力集中,权限过大,缺乏监督;加之发放退休金时的审核把关不严,进一步让他有机可乘。加强管理和内控建设是养老金安全发放的前提。
有因必有果,犯下罪行必然要接受相应的惩罚。依照法律,法院依法判处李生龙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