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德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获悉,近年来随着公证业务量的增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现象也多了起来,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经依法审查拒绝民事公证65件、经济公证55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32件,涉及金额4830万元。
23日上午,德州市众信公证处刘主任介绍说,近些年经济生活越来越活跃,一些人冒名顶替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情况也随之增多。其中主要涉及房产和民间借贷,有提供虚假身份证、房产证等骗取公证的,企图进行非法的房产买卖、抵押以及财产处分。
鲁北公证处公证员李秋蕾告诉记者,虚假材料侵入的主要是遗嘱、继承和委托三类传统民事公证业务,“像遗嘱类,有隐藏继承人的,明明姊妹六个,说是姊妹三个,几个人能多分财产。”也有用假学历证明来骗取出国务工公证的,还有骗取银行贷款从事经营的。
据了解,德州市今年前三季度,经依法审查拒绝民事公证65件、经济公证55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32件,涉及金额4830万元,其中不乏提供虚假材料企图骗取公证甚至违法的案例。在证明材料方面,伪造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成绩证明、推荐信、人事档案、派出所证明等也占有一定比例。
公证管理科科长李凤云说,做假行为通常都会被公证员识破,不过目前并没有很严格的惩治措施,“一般不符合公证手续、材料不真实的就不给办理了。”(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