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潘宽灿又指使本厂另一名工人陈运生从查封生产车间的后门进去,搬出剩余印有“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囊厂”的二十来只外包装纸箱,然后叫陈运生和叶林龙把上次藏匿在仁德机械有限公司的纸箱,一起搬回到厂外空地上焚烧。8袋工业明胶则由陈运生找到一个养猪的人拿去喂猪。
经权威机构多次抽样检测,恒泰胶囊厂生产的空心胶囊铬含量严重超标,其含量值最低为百万分之二十六,最高为百万分之二百八十九。而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标准规定,铬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
5月8日,经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恒泰胶囊厂售出的空心胶囊铬含量为百万分之七十四。因铬含量严重超标,其所售产品已被当地药监部门扣押、销毁。
一审判决
五被告人分别获罪领刑
案发后,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3名被告人作为所谓的工厂厂长、管理员、技术员,均只有小学文化或初中文化。据乐宝娥供述,她不懂生产,全权委托潘宽灿把厂子搞起来,目的是为赚钱,所以同意他们生产、销售空心胶囊,其他事一概不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宽灿、乐宝娥、潘生灿掺入有毒、有害的工业明胶等非食品原料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价值人民币320408.2元,其中销售金额为15120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叶林龙、陈运生明知恒泰胶囊厂被查封,仍帮助他人毁灭证据,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己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人潘宽灿、乐宝娥、潘生灿认罪态度较好,且生产、销售出的空心胶囊已被销毁和未被使用,未造成损害后果,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林龙认罪态度较好,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运生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出帮助毁灭证据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等情节综合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