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只有一个,案发前,王鹏瑞原系河北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法定代表人。经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证实,这是一家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审批的学校,2001年确实由王鹏瑞申办。
据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现任负责人介绍,学校已改名为衡水北方司法法律培训学校。王鹏瑞2001年离开衡水北方司法学校。
学校每年换一个名字
离开衡水后,王鹏瑞来到北京办学。在房山区青龙湖镇,他租用了一块约800亩的土地用于盖校舍。
王鹏瑞称,在北京办的学校只有一个,但名称每年都会变化,截至案发,这所学校先后换了10多次名字。
根据市教委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机构200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原则上应“一校一址”办学,经审批机关核准最多不超过两址办学,且不得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
在案件审理期间,北京市教委也向检方出具证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而事实上上述的“中联司法学院”等压根没有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资质,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
1962年出生的王鹏瑞,1989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王鹏瑞供述,根据生源情况,他确定了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的学制。每招一名学生,学校都和学生签订协议,并收取1850元至18万元不等的毕业安置费。
比如招收学制四年的学生,学校收费分一次性收取和分学年收取两种,一次性收取共计48500元/人;分学年收取的,第一年收18500元/人,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收13500元/人。
证据显示,这个学校里没有财务人员,也不做账,学校的各项支出都由王鹏瑞一人负责,包括租地费用、教师工资、教学投入、建培训基地、购买培训器材等。2007年,王鹏瑞又购买了中警培训中心,主要经营3至6个月的短期培训工作,每名学员被收5000元培训费,2008年,王鹏瑞注册成立中国特警雪狼突击队,并开始招生,每个学员收费1000元至3000元。
平时,整个学校各年级一起上课,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学校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学生们训练所穿的是假警服,全都来自石家庄一家小服装厂。(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