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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举报“假鱼翅”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举报“假鱼翅”可奖30万元

2013-01-16 17:28:38

  一“翅”激起千层浪。受假鱼翅事件影响,酒楼宾馆消费鱼翅的客人少了,许多市民表示,不会吃鱼翅。对此,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伍惠汉昨日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我们正在与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尽快拿出方案解决问题,重新树立广东鱼翅行业的形象。”

  羊城晚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粤食安、粤卫信报道:“14日羊城晚报头版大标题点了广州一德路卖假鱼翅,广州要严查,全省要严查!”15日参加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的广东省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林少春就羊城晚报的报道提出,要严厉打击问题鱼翅。

  副省长要求全省严查鱼翅

  林少春说,关于假鱼翅问题,央视曝光以后,14日的羊城晚报刊文报道了这个问题。“浙江工商局查获的假鱼翅,送检的82个所谓鱼翅产品样品中,70多个都是假鱼翅,占95%是人工合成的。”

  林少春说,这些假鱼翅主要来源是福建和广东,广东被点名了的是广州一德路。“对此问题,不仅广州要查,全省各地都要查,包括生产鱼翅的阳江、湛江、茂名等地。”林少春曾主政阳江,他说:“阳江佬”曾跟我说,阳江鱼翅的生产量全省最大;还曾有人透露,把鱼干磨成粉,加入明胶和色素,就用机器生产出了人工鱼翅。林少春强调,今年卫生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尤其是春节前,要开展一次全省规模的食品药品大检查,保证节日食品供应安全。

  食安办紧急通知全省整治

  昨日,广东省食安办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开展打击“问题鱼翅”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指出,全省将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全面排查,集中力量,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材料(工业双氧水、氨水、烧碱等)加工鱼翅或以欺诈为目的仿造鱼翅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还要组织开展大中型海鲜干货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非法渠道进货、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鱼翅的行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和使用来路不明的鱼翅,严厉打击以假鱼翅充当鱼翅的欺诈行为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鱼翅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省食安办负责人表示,欢迎公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发现“问题鱼翅”线索可拨打举报热线020-84469333,或通过省食安网投诉举报平台(http://.gdfs.gov)举报,“一经查实,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举报人将获得最低300元,最高30万的奖励”。(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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