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组织部昨天公布《宁波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报考条件》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件》明确,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其报考将不被受理。
据介绍,宁波市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包括市管副职预备人选和县(市)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根据报考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裸官’是目前社会上比较关注的话题,在选拔时就设定门槛,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起到约束和导向作用。”宁波市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于“裸官”,主要是通过参与竞争人员在报考前的自我申报和承诺,以及组织资格审查和公示环节的群众举报、核查来确认。
此外,当地还首次针对年轻人才设立经验履历赋分指标体系,通过对参与竞争者以往的学习经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等进行量化评价,形成基础分,按基础分占30%、笔试分占70%,合成参与竞争者的第一轮综合成绩,确定下一轮入围人选。(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