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张伟在女友父母住处,见到一个自称女友母亲的老太太,并从她口中得知女友不叫李晓梦,而叫李琳春,并非国家安全局的国际刑警,而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且她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孩子。而李琳春因涉嫌诈骗罪,在前一天已被警方拘留。
原来,李琳春在帮自己的客户张某低价购车的同时,以自己有关系能帮其在所在单位办理转正,并承诺两年内当上正科级干部为由,收取了张某5万元活动资金及8万元订车款,却迟迟没有兑现。在几次催要未果后,张某向警方报案。
看到墙上那个陌生女人的结婚照和眼前1岁大的孩子,张伟哭笑不得。“要不是我当时亲眼看到她的情况,我就一直被她蒙在鼓里。”张伟说,原来自己几个月的时间都浪费在了一个骗子身上。
2013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检察院指控李琳春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指控刘宇犯合同诈骗罪,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7月11日,通州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间,李琳春、刘宇对林峰谎称有身份认证卡能够买到便宜汽车,先带领林峰到4S店低价购车,由李琳春垫付差额,骗取林峰信任,后李琳春与林峰签订汽车买卖合同,骗取其购车定金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
2009年10月至12月间,李琳春、刘宇以上述手段骗取张帅购车定金共计人民币89万余元。
2011年6月至8月间,李琳春对张某谎称能够买到便宜汽车,骗取其购车定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
2011年8月间,李琳春对张某谎称可以为其办理工作转正、定级等手续,骗取其人民币5万元。
2012年3月至4月间,李琳春通过网上QQ聊天与张伟交往,对其虚构身份并假称欲与其结婚,后以需用钱“送礼”等事由为借口骗取张伟人民币共计27万元。
“我就是虚荣心作怪,说能帮人低价买车,就补差价帮人提车,后来买车的人多了,我垫付不了差价,骗的钱也越来越多了。”在被问及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诈骗时,李琳春说。(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