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杨达才获刑14年。最新消息称,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因为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从2012年8月26日到2013年9月4日,“表哥”杨达才案历时整整一年,此间关于杨达才是否能够最终得到制裁,坊间也是说法不一。但是今天“‘表哥’杨达才获刑14年”的审判结果,让我们再度坚信了美国大法官休尼特法官的那句“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2013年8月30日上午,“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进行。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元存款来源不明。公诉方称,杨达才家庭财产达1177余万元,其中611余万能够说清来源,504余万元无法证明来源。调查证据显示,杨达才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为一家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分三次收受贿赂25万元。检方对杨达才按照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新闻背景:
中新网9月5日电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5日9时30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