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9时,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第一法庭内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聚精会神、仔细聆听正在审理的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陈岭村原支书崔某某受贿案的庭审。
六个镇办的镇、村两级部分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这是商州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制度》以来的首场庭审旁听活动。
在庭审现场,商州区人民法院对崔某某受贿一案进行了法庭调查,经过当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崔某某量刑幅度及是否构成自首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在近2小时的庭审中,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认真旁听,亲眼目睹法院庭审的场面,零距离接受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不仅了解了涉案人员犯罪的全过程,更真切感受被告人发自内心的忏悔。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旁听活动就是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可以说是受益多、启发深、触动大。要从崔某某身上吸取深刻的教训,职务犯罪给单位、社会,更给涉案人员家庭和个人带来了难以挽回的危害,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守纪律,讲规矩”,牢牢守住纪律规矩的底线。作为崔某某的前同事,陈塬办事处一名同志表示,“看着自己曾经的同事当庭接受法律审判,对自己震动很大,整个过程我的心都是揪着的,可以说是振聋发聩,真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据了解,今年10月份,商州区纪委、区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制度的通知》,制订了开展庭审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建立了全区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线索台账登记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确定参加庭审教育的单位及人员范围,组织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今后,商州区将全面推行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以案释法,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