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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男小三抢走丈夫被迫离婚 同直婚姻谁之责

女子被男小三抢走丈夫

2012-09-03 17:31:25

  今年6月的某天,阿红无意中打开电脑,看到阿文之前打开过的网页,竟然是广州的一家同性恋网站,阿文的登录账号是“SKYLIN”,注册年份为2004年。“SKY是他的英文名,LIN就是他的姓,”阿红说,当网站上“同志”、“HIV和梅毒检测”等字眼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吓了一大跳。她随后小心地问阿文这是怎么回事,阿文淡淡回应:好奇而已。

  内心依然有一些不安的阿红,开始通过QQ号码、微博等蛛丝马迹,寻找阿文真实生活的另一面。

  一天,她在自家的电脑上看到一个陌生的QQ号码,这个名为“无声的泪”的网友,基本资料显示:性别男,所在地广东广州,年龄27岁。但个性签名一栏却写着:叶××,我的余生为见证你的报应而活。叶××,就是阿红的名字。

  阿红说,这个“无声的泪”她认识,姓林,是阿文的一位同性好友。

  有了这些细节,阿红更加小心起来。她开始仔细查看阿文的QQ空间,留意他的行踪,甚至在网上买了一个小型窃听器。

  更让阿红接受不了的是,在林某的QQ空间里,她看到阿文和林某互相亲吻的照片,“那张照片,让我看了后觉得好恶心。关键是,照片背后的窗帘我认识,那正是我的卧室。”

  记者在阿红提供的一张QQ空间的截图中看到,林某在《亲,帮我哭一把吧》的日志里写道:“你永远是我的,我永远是你的。”而唯一的回复来自网友“岁月轻狂”:“我会好好地灌溉那份属于我们的爱。”留言时间是2012年3月2日。阿红称,这个“岁月轻狂”正是阿文的另一个QQ号码。

  直到这里,阿红的心“轰然倒下”,谁能想到,真正的“小三”竟然是一个男人!

  苛刻离婚协议:

  女方保证不再婚

  导致阿红彻底要与阿文离婚的导火索,是2012年7月7日的一件事。当天,阿红从娘家回到广州自己的家,发现林某竟躺在自己家书房睡觉,而保姆告诉阿红这已不是第一次时,阿红气不打一处来,当即用扫帚把林某轰了出去。盛怒之下,阿红把她怀疑阿文是同性恋一事告诉了阿文的家人。

  这件事情闹开之后,阿文坚决要求离婚。7月12日,阿红与阿文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

  但在离婚协议书上,记者看到这样的条件:双胞胎女儿归阿红抚养,男方不必承担赡养费。女方保证不再婚,全职抚养双方的女儿长大成人。男方因婚后做生意,向女方拿的钱不用还给女方,改为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至给女儿设立的户头,直到女儿满十八周岁为止。由于男方现在需要还贷,双方的约定男方从第三年开始支付,并把前面两年共72000元一次性存入女儿的户头,作为女儿以后的教育基金以及突发事件使用。

  面对近乎苛刻的离婚协议,阿红为什么还要同意呢?阿红哭着说,阿文在离婚时用两个女儿威胁她,要她签下协议,放弃婚后的双方共同财产,才愿意将女儿还给她,而这份共同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等,价值超过300万元。

  “要他给女儿付抚养费,他不肯,我好恨他。”从痛苦之中爬出来的阿红,准备采取法律手段,将阿文告上法庭,并为两个女儿争取更多的权益。

  “小三”短信挑衅:

  我也想上电视

  8月14日,阿红向广东某电视台报料,称因为阿文的“骗婚”,害她成了痛苦的“同妻”。“他2004年就在同志网站上注册了,对同性恋的事,怎么可能只是好奇?他根本就是骗我结婚生子,为他们家传宗接代。”阿红在心里已经这样认定。

  记者从电视画面中看到,阿文一直不肯面对镜头,而阿文的妈妈和哥哥不仅对阿红恶言相向,还将离婚的责任归咎到女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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