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龙某为逃避26万元债务,变卖房产后逃匿。江岸法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报案,警方网上通缉龙某。龙某三天后现身,还清债务,接受罚款。江岸法院执行局昨日公布此案,警示“老赖”:任何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惩处。
2009年龙某向钟某、黄某夫妇借款26万元,到期后未还。2010年5月,钟某夫妇向江岸法院起诉,申请查封龙某在江岸区某小区110平方米的房产。
房屋被查封后,龙某以需卖房还债为由,请求撤销查封,还找来妻子的亲戚朱某,以朱某在武昌区的一处房产作担保。2010年10月,法院解除对龙某房屋的查封措施,同时查封担保人朱某的房屋。一个多月后,法院发现龙某去向不明,其名下房产以80万元卖给他人。
龙某在银行没有存款,卖房所得钱款不知去向,仅在市车辆管理所登记有两辆小车,但下落不明。龙某此时也与妻子离婚。2012年2月,江岸法院裁定担保人朱某承担清偿钟某夫妇的债务,但朱某拒不接受。
龙某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今年4月8日,江岸法院以龙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江岸警方报案。江岸警方当日在网上通缉龙某。
其父联系龙某,劝其投案。4天后龙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其父将本金、利息共30万元及罚款1万元交至法院。(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魏璐 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