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旅游扶贫移民小区,实现旅游开发与扶贫开发的互促共赢。围绕服务景区建设,将扶贫移民与旅游移民紧密结合起来,把分散居住于景区深山沟岔不具备生存条件的贫困群众搬迁出来,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小区,既可以促进景区的环境优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又可以使搬迁户依托发展旅游产业实现快速致富,这是旅游开发与扶贫开发互促共赢的最佳结合。要优先将景区扶贫移民列入“百村贫困人口搬迁工程”年度计划,主动加强与旅游、土管部门的衔接与配合,积极将旅游扶贫移民小区建设列入旅游景区开发规划之中。在移民小区建设上,要坚持融入景区、服务旅游、体现特色、注重发展的原则,依托景区自然、人文环境,立足于发展农家乐集群,科学规划选址,合理设计户型,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建成融民风民俗、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特色移民小区,吸引游客吃在农家、住在农家、玩在农家,使农家乐经营服务成为移民小区的特色主导产业和稳定增收来源,确保贫困农户搬得出、稳得住、富得快。
(三)扶持发展农家乐经营,提升生态旅游服务水平。农家乐是景区农户从事生态旅游的主要形式,也是景区贫困人口依托生态旅游增收脱贫的重要渠道。要围绕做精生态旅游,创新扶贫培训理念,积极将“雨露计划”培训与农家乐经营户培训结合起来,在景区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农家烹饪、经营管理、民俗文化、农业观光等方面技能培训,扶持和引导贫困农户发展农家旅馆、农家餐馆、农家观光园、农家采摘园、农家鱼塘、农家作坊、农家茶馆等生态旅游配套服务项目,丰富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形式,促使农家乐有特色、上档次,实现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增收目标。
(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促进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系列产品,是延长生态旅游产业链条,提升旅游扶贫开发效果的重要手段。要坚持“两轮驱动”:一方面要加大扶贫信贷投入,积极为开发和经营地方土特产品、民俗文化产品、民间工艺品、景区特色纪念品等生态旅游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促使旅游产品成规模、创品牌;一方面要重点在景区建立互助资金协会,大力扶持一批从事旅游产品开发的专业村、专业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实施旅游扶贫行动要着力强化四项措施
实施旅游扶贫行动,贵在科学谋划,重在组织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强化四项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扶贫部门要准确把握新阶段我市生态旅游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认真编制旅游扶贫行动规划,科学确定思路框架、途径措施和工作重点,做到总体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工作措施有力,真正体现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旅游扶贫行动的成功实施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旅游扶贫行动是一系统工程,既涉及扶贫部门自身,又涉及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需要上下有机衔接,左右密切配合。市县区都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指导,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三)注重资源整合。旅游扶贫行动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新载体。扶贫部门要优先将自身职能范围内的重点村建设、移民扶贫、信贷扶贫、互助资金扶贫、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等项目,集中向旅游扶贫实施区域安排。各级政府也应同步摆放涉农项目、捆绑涉农资金,推进景区及沿线周边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村庄建设,提高旅游扶贫行动的整体效果。
(四)做好宣传引导。农民是旅游扶贫行动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建设的主体,他们对旅游扶贫行动是否认可直接决定了工作成败。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墙报、标语、培训、印发资料、组织参观、典型带动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在旅游扶贫行动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政府大力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