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指标要求及责任分工
省级卫生城市61项指标中,除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硬指标必须落实经费,保证工程进度,按期完工外,绝大多数指标属于管理范畴,只有通过创卫活动,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真正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管理指标是动态指标,这些指标涉及建设、市政、环保、教育、卫生、文化等诸多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落实责任,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商洛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创卫步骤及阶段要求
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6月)。成立创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创卫基础调查,制定创卫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增强全社会创卫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掀起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抓创卫的工作热潮。
第二阶段:实施达标阶段(2009年7月—2010年6月),即创卫工作的攻坚阶段。主要是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的10大项61个考核指标,特别是10项入门证指标(基本条件)和重点得分项目的要求,集中经费和人力,全力攻克重点和难点,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创卫目标任务。要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使我市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素质整体提升。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 )。主要任务是对创卫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书面向省爱卫会提请评审,并完成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创卫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6月)。主要任务是巩固提高创卫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特别要做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容易出现反复的项目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防止回潮和死灰复燃,确保以良好的状态接受省爱卫会组织的初审、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强有力的政府行为切实把创卫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制定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逐项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限时完成任务。市创卫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下发创建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因此,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全民参与,人人动手,改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积极开展创卫知识竞赛、健康教育宣传及爱国卫生月活动,要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风尚。各单位、居民小区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搞好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并积极参与其他创卫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使创卫的目标、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创卫活动,开辟专栏,加强宣传报导,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促进创卫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