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强化“不出事”的意识,增强责任心。“不出事”就要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安全发展,确保在四个方面“不出事”。一是在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上不出事。要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严谨,作风正派,远离丑恶现象和愚昧活动。二是在公与私的“警戒线”上不出事。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不以权谋私,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在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上不出事。基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好党章、学习好党章、贯彻好党章、维护好党章,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我国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原村党支部书记禹作敏的蜕变过程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案例。禹作敏作为一个农民企业家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从创办冷轧带钢厂起家,到1992年,使大邱庄成为全国闻名的“首富村”。在大富大贵面前,禹作敏忘乎所以,以身试法,私设刑堂,对抗国家司法机关。于1992年12月被天津市公安机关拘留,次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四是在发展与安全的“生命线”上不出事。安全问题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矿山、交通、民爆等安全事故的排查,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放在第一位,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提高。
五、关于村党支部书记应处理好的基本关系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头人,是党员群众的主心骨,肩负着发展一方经济、造福全村百姓的重任。去年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新走上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岗位的农村优秀人才,大多数有激情、有干劲,使工作迅速打开了局面,但也有部分人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一些关系,使工作陷入了被动局面。我发现,凡是工作成绩好、群众威信高的党支部书记,都能妥善地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而工作被动的党支部书记,大多是因为一些关系没有处理好,从而导致工作搞不前、成绩不突出。
一要处理好与上级党委的关系。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职务虽小,但责任重大。虽然身在最基层,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强,要始终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处理好与上级党委的关系。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充分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对上级党委确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影响力,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工作支持。处理好与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不是为了讨好上级,谋取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更好地沟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更好地落实上级交给的任务,更好地争取到上级对村上工作的支持。
二要处理好与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关系。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强化团队意识、合作意识。村党支部书记要当团结的模范,当班长不当“家长”,不能凡事都“个人说了算”,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自己良好的作风和人格魅力影响带动其他村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支部内部及村里的大事,都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对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支部书记个人无权擅自改变。要善于搞好团结,不闹无原则纠纷,把村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发展村级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上来,营造一种讲大局、讲团结、讲原则、讲奉献的和谐气氛。要懂得尊重人、信任人,不唯我独尊,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团结协作;要懂得关心人,与人为善,主动改善人际关系;要懂得宽容人,宽容与自己有过矛盾的人,宽容同事的不同意见,宽容非原则性的小事。要分工不分家,分工不分心,重要工作一齐上,不能相互扯皮,各自为政。要切实加强对其他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一些不正确行为要及时制止,以免因小失大,酿成大错。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才能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树立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