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柯鑫 王 玲)商南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于11月10日全面启动。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6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30元,各级财政补助430元。
凡属本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乡村人口均属参加对象,高中及以下农业户籍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由农民转为居民的人员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自行选择一种参加,重新参合的要收取中断期间(2015年度)的参合费用。
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县卫计、文广等部门和各镇办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新农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统计和公安部门如实提供乡村人口数据和花名册,核实核准筹资人口基数;县财政部门积极联系省、市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相应配套资金;县民政部门积极筹措,为农村所有五保户对象、低保户A类、B类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统一全额代缴参合资金。县卫计部门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及其18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子女代缴参合资金每人20元,将于2015年11月30日前直接划入县新农合资金收入专户。各镇办按照“减少步骤、简化环节、方便参合”的原则,采取了多种形式收缴参合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筹资成本。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互相配合,把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扎实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以期在12月15日前圆满完成上目标任务。
据悉,自2006年新农合制度在全县推行以来,县合疗办在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组织和引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连续五年参合率达100%,做到了参合人员结构合理,应保尽保,形成了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