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因为房价下跌而导致的抗议行动,舆论普遍称为“房闹”事件。在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从2012年初开始,全国范围内的房价下跌开始出现,面对地产商的主动降价,已购房的老业主到底该不该闹,不断出现的“房闹”事件又会给全国的楼市调控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据报道,今年以来因房价下降而产生的“房闹”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了近20起。事实上,因房价下降老业主不满而引起的“房闹”冲突各地都在发生,业主们激动的理由,同样是因为房价严重缩水。
面对“房闹”,不乏同情声音,刚买房没多久,房价一下子被打了八折,甚至七折,短时间亏本几十万,已买房人的“痛苦”成为将要买房人的“幸福”。 房价下跌,纵使业主的要求不符合合同,也会闹,这是利益驱使,也是“中国式”求解问题的一种方法,且常常管用。但是,买了东西之后不愿赌服输,涨的时候好像没人有意见,一旦自己亏了的时候就坚决要有意见,这与市场经济是相悖的。
同样是市场行为,股民能接受“股市有风险”的理念和结果,为什么购房业主就可以不履行合同?因此,做“房闹”搞“维权”,不愿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市场风险,是对合同法律效应的漠视,是缺乏契约精神的表现。估计今天“房闹”当中的人在几年前可能半夜排队、排号抢房,认为房价一定会涨,一旦房价下跌,转眼成为“房闹”。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房闹”的行为几乎是很难。当然,在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市场方面,我们必须承认政策的变化也是市场风险当中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眼下在很多大中型城市,已经有不少开发商都在采用补偿老业主的方式,来安定大家的情绪,拿出资金补偿给老业主,开发商慷慨老业主欢心,看似皆大欢喜的背后,在某种意义上让购房者敢于高位出手,这实际上给市场一个不怕降价的信号,不利于房价回归合理价位。而另外一些地产商则打出了“保价开盘”降价双倍赔差价的信息,但是这些承诺最后一旦无法兑现又会产生一个又一个情绪激烈的“房闹”。
毫无疑问,“房闹”违背基本的契约精神,但是,现在的很多新房销售是期房销售,购房者还没住进房子,就已经买单,房价下跌,1月份买的房子还比别人4月份买的每平方多了4000块钱,这对很多人讲都是不合理的,以此在遵守契约的同时,目前的期房销售也应该实现转变。
今年是中国纪念市场经济20周年,而我们每个人内心对市场经济又有多少尊重呢?中华房商合作联合会主席贾卧龙说,从令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到如今咄咄逼人的“房闹”,他们已经在无疑中成为阻止房价下跌的“钉子户”,希望今天的准购房者们能够三思而行,不要成为明日的“房闹”。(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