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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房屋要业主掏钱吗

2012-09-18 10:29:18 来源:

  读者李先生问:我的房子2003年交房,但是现在屋顶出现漏水现象,请问是应该找物业维修,还是业主自行维修?办房产证的时候维修基金已经交过了,物业说要让业主自己修,那维修基金用于什么用途?

  答: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所有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期限的则可启动房屋维修基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需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李先生的房屋已经出了保修期,如果大修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管局申请列支。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