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3日凌晨4时许,红门河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一辆重型液化气罐车在101省道76公里处发生侧翻,车上有两名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红门河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经过详细勘查,发现该车车头受损严重,罐体部分有凹陷,并与主车脱离,整个车身横于路面,造成道路完全堵塞,情况紧急。红门河交警中队中队长李湛江随即将现场情况向商州交警大队大队长董志清作了汇报,并组织警力疏散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经民警初步检查,未发现有气体泄露。
大队长董志清接到报告后,迅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再次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和评估,确认暂无安全隐患,紧接着,会同安监、质检、消防、镇政府、派出所及相关技术人员就事故车辆的救援工作进行商议,最终决定,联系该车所属公司派一辆空罐车前来,用空罐车车头将受损罐体送往商州燃气公司,再进行倒罐。17时许,经过不懈努力,事故车辆顺利施救完毕,路面恢复通行。商州交警大队调遣来一辆警车将受损罐体安全护送到商州燃气公司。
经初步调查得知,该车车号为陕B31539/陕B2956挂,系李某驾驶,此次准备将所载液化气送往商南,因高速公路堵车,才改道101省道,但101省道路况复杂、狭窄,并不适合大型车辆通行,加之该车刹车性能差,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等因素,造成险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