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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受同伴怂恿偷手机 平时沉溺网络

13岁少年受同伴怂恿偷手机 平时沉溺网络

2015-03-25 08:47:58

来源:华商网

  3月20日,刚上初中的13岁的小明(化名)在同伴的怂恿下,在商洛市一网吧偷了2部手机,两天后,小明在变卖偷来的手机时被失主逮个正着。由于小明是未成年人,为了不给他心里造成阴影,民警选择在公园这一轻松环境下,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伴怂恿下网吧内盗窃手机

  3月22日下午,商洛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小王说,3月20日他和同伴在网吧上网,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放在了电脑桌子上,由于专心玩游戏,手机就被人偷走了。“当时我俩正在玩游戏,还是我同学发现他的手机不见了,紧接着我一看,我的手机也丢了。”

  小王说,两部手机分别是1500元和700元买来的,丢手机后他们报警,民警在调取了网吧监控视频后发现,偷走手机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小王说,手机丢了后他就寻思,小偷肯定会销赃,所以他就在网吧附近观察。没想到3月22日,小明在将偷来的手机变卖时,正好被小王发现了,经过小王现场辨认正是自己丢失的手机。

  民警刻意选择公园内批评教育

  随后小王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由于都是学生又加之小明未满成年,为了不给他心里造成阴影,办案民警用警车将小明和小王一起带到了丹江公园了解事情的经过,随后将小明的父母叫到了现场。

  “我同学叫我偷别人手机,说卖了钱买好吃的。”当小明说出作案动机时,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意外。小明说,叫他偷别人手机的是他同学,当天他和同学也在网吧上网,同学就告诉他偷别人手机,然后进行变卖,用变卖的钱一起买好吃还能再继续上网。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由于小明是初次作案又是未成年人,让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此事。

  3月22日,小明的母亲介绍,小明今年刚满13岁,在市区某初中上学。“平时就管教不下,整天爱上网,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没有想到。今后,一定要好好教育小明,让其好好做人。”


  家长要及时引导青少年的言行

  一位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研究的专家介绍,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加上教育失当,青少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其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的是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有些甚至是模仿影视里的暴力和色情镜头,从好奇到偷尝禁果而违法犯罪等等。

  据青少年心理专家说,因为青少年出于好奇、逆反心理作怪,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另外,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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