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纪委获悉,洛南县县长刘明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4月下旬该县县委书记雷二虎被组织调查后,又一名被组织调查的县级官员。
2014年3月7日,洛南县县长刘明智曾主持会议,原则同意开发商对县城的一座明代城隍庙进行拆迁,导致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毁。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引起了国家及省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刘明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资料报道显示,2014年10月,国家文物局通报了洛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遭擅自迁移、拆除案。陕西省商洛市监察局对在拆除洛南县城隍庙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和相关部门领导石洛军、张晓兵、孟喜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早前新闻报道:
洛南明代城隍庙被拆,建起商业楼
始建于明代的洛南县城隍庙已有几百年历史,但在2014年5月却被拆了,正在盖商铺和住宅楼,已建起两栋27层的高层建筑。此事引发群众质疑,洛南相关部门则称会选址重建。
开发商对城隍庙拆迁西移
洛南“明代城隍庙被拆,建起商业楼”一事经媒体披露后,当年7月10日,商洛市成立由商洛市经委监察局、文广新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调查了解到,洛南城隍庙在拆除前存有前殿、中殿、后殿15间,总面积756平方米。该城隍庙为明代创建,清代多次重修,遗存为清代风格建筑。1987年洛南县城隍庙被当地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3月7日,洛南县政府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县文广局局长石洛军、县博物馆馆长张晓兵、开发商薛刚就城隍庙拆迁问题进行了商议,洛南县政府原则同意开发商对城隍庙拆迁西移。
拆除过程没有向上级申报
2014年3月12日,在没有履行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和文物专家的论证评审的情况下,洛南县城隍庙被开发商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拆除,拆除的部分砖雕、壁画等,由洛南县博物馆保存,大部分拆件由开发商保管。
调查指出,整个拆除过程,洛南县没有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商洛市政府决定给予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行政警告处分;由洛南县政府给予该县文广局局长石洛军、县住建局副局长孟喜才、县博物馆长张晓兵行政记过处分;依法对拆除城隍庙、造成文物损毁的陕西中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成洛南县政府向商洛市政府、陕西省文物局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