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刑警大队教导员胡小勇曾分析,当年以猝死定案缘于当地公安机关1983年未在送检的死者胃组织和胃内容中检测出磷化锌和有机磷类毒物。但1985年公安部责令复查此案时,开棺验尸,却在尸体的胃区泥土里查出了老鼠药常含成分。对此,胡小勇称是市县公安局当时的检测能力和水平有限。“公安部做的种类比较多,手段先进,当时市局在检测种类上不是很齐全,当时的尸检结论还是草率了。”
胡小勇承认,此案当年现场勘查也存在瑕疵和漏洞。“一个是在现场勘查的时候,提取相关物证不是很完备,另外作为投毒中毒死亡的案件,必须要对死者家中所有的食材进行提取化验,以证明毒物到底从何而来,这个环节上也有失误。”
洛南县公安局一位负责此案的副局长也多次表示,此案疑点重重,当年的办案过程确有些问题。
当地警方称死者家属“无权追责”
据洛南县公安局2015年6月送发给死者之弟李天民的信访答复,嫌犯张虎子落网后,警方分别在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向检察机关报捕,均未获得批准。2015年2月9日,洛南县公安局对张虎子变更强制为取保候审,现该案仍在继续侦查中。
有法律人士分析,此案过去30多年,警方重组证据确有难度,加之此前警方已承认当年的办案存在漏洞,检方审查相关证据时更加慎重也可以理解。“警方也需要对死者及其家属负责,接下来如果完善证据后再报捕被拒,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