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9日,李某悄悄潜到方某某在丹凤的老家,实施了纵火行为,由于李某都是当天下午坐班车赶到丹凤,夜间作案后乘第二天最早的班车返回西安,第二天一早会出现在方某跟前,给方某造成他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
丹凤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刑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为纵火案件。民警了解到,5月7日受害人家中也发生过一次不明原因着火。
办案民警经过排查,发现嫌疑人李某,并掌握了方某家中起火期间,李某都曾在商洛出现过的证据,遂果断将李某带回丹凤讯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纵火罪,已被刑事拘留。(陈永辉 邢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