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坚持“一把手”牵头主抓、做强科技支撑、巡回培训交流、组织旁听庭审、健全执法制度等常态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经常化研究加强一线执法保障。山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常抓不懈,列为“一把手”工程。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念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研究和解决重大执法问题,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山阳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及考评办法,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并在人、财、物等硬件设施方面向执法一线单位和法制部门倾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是项目化投入加强办案场所建设。该局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实行项目化建设,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对各办案单位办案场所进行了全面规范改造,实现了办案区与其他办公区的物理隔离,统一配备了办公办案用品和执法办案设备,加强重要执法活动和重点执法场所的实时动态记载,推行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健全了办案场所管理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了使用台帐,进行了专门系统培训,办案区使用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三是信息化引领加强网上案件流转。结合全县刑事发案和行政案件的发案数量,制定出考核每位民警网上办案数量,坚持所有警情必须录入、所有案件必须网上流转办理,所有法律文书必须网上生成、所有卷宗必须网上形成、案件考评必须网上进行,确保刑事案件电子卷宗与检法两院的顺利对接,真正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的工作模式,极大的提高了执法办案的信息化水平。
四是常态化培训加强突出问题整改。成立法制培训工作专班,抽调专人编印《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办法》、《刑事、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与应用》以及《执法办案系统应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方法》、《办案场所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操作办法》,并由分管法制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县14个派出所进行培训指导,逐一对照检查整改,对未办结案件逐案会诊,拿出补查方案,限期办结,集中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同时,县局建立了办案单位领导、民警和法制员旁听庭审制度,将各执法办案单位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进而提升民警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制意识。
五是长效化机制加强执法活动监督。结合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接处警行为规范》、《派出所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押解犯罪嫌疑人安全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安全规范》和《公开办事制度》、《集体议案制度》等“五个规范、两个制度”,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公开审批政策、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最大限地公开执法各个环节,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生一起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一起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炒作的案件,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