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2015年陕西省委巡视组第二轮对高陵区、莲湖区、甘泉县、宜川县、神木县、榆阳区、陈仓区、凤翔县、白河县、镇坪县、耀州区、印台区、商州区、柞水县、汉台区、勉县进行了专项巡视。近期,省委巡视组已陆续向各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高陵区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党组织“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上还不平衡,监督查处虽然严格,处理追责却较宽,警示作用不够明显,威慑力还不够大,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反映较多。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领导干部担当意识还不强,推动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欠缺,一些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选用干部创新不足,干部交流还不够通畅,选用干部的渠道和视野不够宽广。
省委第一巡视组于5月19日至6月10日对西安市莲湖区开展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本职意识、责任意识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少数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还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责主业意识不突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查办案件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一些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不到位;对非法集资问题缺乏有效监管。二是刚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不够严格,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坚定执行规定的自律意识,心存侥幸;会议偏多、会议规模偏大、会议偏长,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调查研究质量不高,解决问题的实效不够;有的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个别基层干部对信访案件不敢担当负责、不善于解决问题。三是对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干部超职数问题消化还未完全到位、兼职的问题仍有存在;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干部管理、薪酬体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
省委第二巡视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对甘泉县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未形成积极落实,主动作为的局面。县级领导干部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认识过于乐观,对“两个责任”落实的估价较高,与中央和省委的判断尚有差距。乡镇党委、政府在经济发展与落实“两个责任”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乡镇纪委的监督能力亟待加强。二是违规使用干部问题。2013年12月、2014年1月县委常委会两次拟将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提拔使用在公务员领导岗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程序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作风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的问题。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吃拿卡要,收受办事人好处顶风违纪案件及干部中庸懒散等问题仍然存在。不认真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公车私用等问题屡禁不止。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担当意识不强,县级领导干部包抓信访积案的工作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村组干部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存在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财产;贪污村民补助款或为自己和亲友牟利;长期占用或挪用集体资金;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五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雨岔水库项目建设中的3个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谐家园”公租房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田园小区”经济适用房在无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变通给相关单位分配经济适用房1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