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一些偏远农村致富,国家会对一些困难群体拨付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困难户增加收入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但在商洛市洛南县有村民却反映,他们村有50户的国家扶贫资金发下来后,却被村上统一收走,贫困户并没有拿到国家的扶贫资金。
今年62岁的樊兴民是洛南县四皓街道办张村的村民,因为儿子身体有病,只剩下他照顾2岁的孙子,平时做点木工活加上种地养活一家三口人,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今年2月份,他申请到了陕西省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6500元钱,但是这钱到现在他还没拿到手。
商洛市洛南县四皓街道办张村村民樊兴民说:“(张村)队长(村主任)当时要(一折通存折)我就没给,最后会计又来要,说是别人都给了,村上委托他办这个事呢,没办法,最后给了,过了一段时间,队长就把折子还给我了,钱人家领走了。”
樊秀莲还说:“6500块钱(扶贫款)大队(村上)领走了,没从我手里过,当时是从我手里把折子拿走的,我感觉不合理,我怀疑这钱他私人拿去了。”
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在申请扶贫资金前,被要求签订一份加入洛南县栖凤湾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合同,申请下来的扶贫资金要以入股的形式加入这个蔬菜合作社。不签这个合同,就没资格申请扶贫资金。
樊兴民:“我就说叫我们(用扶贫款自己来)办个企业,人家说这个不允许,必须是他们安排的,这个(蔬菜合作社)办理,说是你们办不行,要统一规划呢,村上统一办菜棚呢,你行的话就给你6500(扶贫款),不行就不给你了。”
记者了解到,申请了扶贫资金的困难户,在今年都拿到了栖凤湾蔬菜专业合作社分红的650块钱。虽然拿到了所谓的分红,但大部分村民并不高兴,因为他们认为,国家费这么大劲、花这么多钱拨下来让大伙办企业的扶贫款,产生的效益应该全部属于扶贫户。
国家下拨的整村推进扶贫款,应该集中起来统一投资、统一使用。但是,扶贫款到底该怎么投资,是由政府主导村民自建呢,还是由投资商用国家的扶贫款建设项目?而由此产生的效益,如果大头都被投资商拿去了,那国家的扶贫款,到底扶了谁呢?
张村现任村主任王社民告诉记者,这次的专项扶贫资金必须要有致富产业或者项目才能申请,因为找不到合适项目,所以就让50个名额的困难户以每户6500元扶贫款加入了这个蔬菜专业合作社。至于合作社的权属,那还是归原先投资者所有。
洛南县四皓街道办张村村主任王社民告诉记者:“那是村上私人的合作社。”
五十户村民每家6500元扶贫款,加起来三十多万投资,进入蔬菜合作社,每年产生多少效益,该分给村民多少,这位村主任给记者算不出这笔账,只是说,反正一年一家给分650元。村民们质疑,国家扶贫款在蔬菜合作社产生的效益会不会被合作社所有人拿走了,这算不算损公肥私?记者随后也电话联系上了栖凤湾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董事长。
商洛市洛南县栖凤湾蔬菜专业合作社董事长王良琴:入(股)了50户吧,资金下来就是30来万。
记者:“在里面占股份是多少?”
王良琴:“四分之一。”
记者:“你占四分之三?”
王良琴:“嗯。”
记者:“总共投资是多少钱?”
王良琴:“120多万。”
记者:“每年的效益利润是多少?”
王良琴:“去年后半年才运营呢,今年还没到年底还没决算出来呢,一年算出来后效益好的话,还有另外的分红呢,保底分红是入股金的百分之十。”
那么村干部取走村民的扶贫款、投入专业合作社的这一做法合不合适?记者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洛南县扶贫开发局基本建设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