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养鸡场业主李某报警称,村民杨某用三轮车偷盗其晾晒在路边的鸡粪,被其发现后,杨某不但不认错,反而强词夺理,恶语相向。
养鸡场的鸡粪晾晒后是一种肥料,一袋价值十余元。民警调查得知,杨某先后用三轮车拉走养鸡场鸡粪11袋,价值100余元。
民警遂赶至杨某家,面对民警的突然到访,杨某始料不及,其院内还堆放着十余袋鸡粪。
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承认了盗窃养鸡场鸡粪的违法事实。在问到其盗窃鸡粪的目的时,杨某告诉民警,他看到其他村民也拉养鸡场鸡粪回家做肥料,便觉得这样做没有啥,谁知他拉运鸡粪时被主人发现,还起了争执。
鉴于杨某年逾六旬,民警介入调查后认错态度良好,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免于处罚,在批评教育后责令其归还盗窃养鸡场的11袋鸡粪。业主李某也对民警认真负责、人性化执法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 (彭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