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民警接到镇上一家超市老板的报案,称有人在其的超市偷东西。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超市。
根据超市老板的叙述,民警查阅了超市视频监控录像,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在货架前徘徊,趁营业员不备,将数种生活用品藏在衣服里,被监控前的营业员看到并报警。民警经核实后,迅速在排队结账的人群中找到该中年妇女,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面对铁证,该妇女承认了自己盗窃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实,并主动拿出了盗窃的日用品,退还给了超市老板。
后经核实,被盗物品价值仅二十余元。在查清事实后,民警对该妇女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要求其写了保证书,并且向其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盗窃行为的处罚结果。该妇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连连向超市老板认错并对民警深深地鞠躬,表示自己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