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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政府躲不过的责任

2015-11-23 09:34:45 来源:陕西日报

  在记者发稿之前,程所长还特意打来电话,说是经过积极协调,治疗费用有了着落,由县上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强制医疗,政府躲不过的责任

  说起欠费问题,向主任有一肚子苦水,“精神病患者欠费已经成为医院普遍现象,我们都怕公安机关把患者送来,接受吧,担心钱无着落;不接受吧,又不符合医院救死扶伤的宗旨。我们也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也得挣钱吃饭呀!”前年东大街当街杀人的精神病患者田某在医院治疗一年多了,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送来,欠了近十万费用,一直也没着落。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向东这位干了26年的资深医生深有感触,“据不完全统计,陕西省严重精神病患者有10万左右,而这其中不少具有暴力倾向。”因为大部分精神病患者家里贫穷,能得到及时正规治疗的只是少数,而政府的这部分财力补助又跟不上,很多家里只能放任自流,甚至希望出点事、伤个人,让公安部门弄走了事。

  其实,近年来精神病人伤人甚至杀人屡见报端,各地都发生过类似案例。陕西贺宝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说:“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伤人已成为公众躲不起的伤害;而对政府部门来说,重视并加大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条例和监管救治体系,更是躲不过的责任。”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明确了强制医疗的新规:“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可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张立认为,强制医疗在推行的两年时间内,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是“费用链”接不上。           (秦峰)